番外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2/3)

资料,很少抽出时间去运动,最后才打了二十分钟就我和刘盛觅就已经气喘吁吁地瘫软在地上。他扔给我一瓶水,还好我反应快,稳当地接过,打开瓶盖一饮,大半瓶就不见了。

“季奚章。”

我擦了把汗,听到身旁的人在叫我的名字,下意识地转头。

“你后悔吗?”他顿了一会儿,像是怕我不明白似得,补充:“放弃了宁薏。”

在过去的那段青葱岁月里,我极力地想要在众人眼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唯有遇到宁薏,我才卸下了一身的盔甲。那段时间,只有刘盛觅明白我对她是个怎样的感觉。三番几次他拍着我的肩鼓励道。

“你就和宁薏坦然些不成吗?我看着都替你们擦汗,明明都对彼此有感觉,却都藏在心里。她也就算了,女孩子都是这样的。你个大老爷们,你遮个什么羞啊?”

我偏偏却都是淡然一笑,把话题扯到别处。

有些人是不想爱,不是不敢爱。而有些人是不敢爱,不是不想爱。

而我则属于后者。

文理分科那一次,志愿表都已填上了理科两个字,父母亲问了一下我,对于我这个决定十分满意,便又忙于公事。

后来不期然地宁薏找上了我,激动了半天,她寥寥几句话如同一盆冷水,将我从头到脚燃起的激动的火苗熄灭个一干二净。我看了她半晌,藏在我心底许久的告白已滑到嘴边,理智却还是硬生生地将它拉下,吞入腹中,终不可见日。

为了她,我第一次忤逆了父母亲,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文科。

一次偶然从范桦芷的嘴中,我知道了她和那个傲人天才江存昱走的很近。我近乎被这个消息弄得寝食不安。

在高二那年的元旦,我报了学校里的k歌比赛。为此刘盛觅很是吃惊地问我到底怎么回事。

对啊,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若不是初中时的意外,我是不喜将唱歌搬上台面的。炽热明亮的聚光灯将我整个人照耀得发光。我很讨厌这种感觉。

父母之命难违,既然没办法许她今后,那么就珍惜当下,最后献给她一首歌。

就离上台表演还有一个节目,我手中握着的手机举起又放下,几次的循环过后,我还是鼓起勇气拨打那个烂熟于心的一串数字。

无非是两种答案,答应亦或是不答应。当她拒绝的那一刻,内心巨大的失落如同涨潮愈猛愈烈。对面的嘟嘟的忙音,让我不得苦笑着将手机丢给一旁的监督工作的同学。拿着把吉他,带着复杂的情绪走上台。

站在台上后,我能真切地感受到无数双眼睛放在我的身上,而我眼前却是一片的白光,朦朦胧胧。

我是季奚章。这首歌我献给高二一班的宁薏。永远属于你的《the orldi see it》。

我这么对自己说。

这是一场荡气回肠的暗恋歌剧,全程由我编写演绎,观众只有我一人。

世事变化无常,谁也没想到最后宁薏与相错八年的江存昱走在了一块。她没忘记给我寄请帖,我看了一眼,嘴角极轻地弯了一下。整理好着装,编导已在远处催促着我准备好。

对着话筒,我徐徐地出声:“过几日,就是我高中时,曾经很爱的一个女生的结婚仪式。其实我成为电台主持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她,她说过,我的声音很好听,希望我将来去做电台主持人。好了,一下子扯到题外了,最后,恭喜她遇见了更好的人。在此我为她点一首男巫jaraz的《the orldi see it》,作为我献给她的新婚礼物。”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

夜阑人静,良宵美景。晚上收工回家我刚从车库里倒完车出来,远远地就望见了那户熟悉的屋子亮着一盏温暖柔和的灯光。我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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