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强阵(4/4)


朱元璋出身贫苦,受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又鉴于元朝的政治混乱,故以猛治国。即位后在全国掀起了“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

首先,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其次,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

朱元璋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第三,朱元璋利用残酷刑法处置贪官,采取“剥皮揎草”、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这种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第四,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官员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和《醒贪简要录》。《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他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第六,允许民间百姓上访。明朝允许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官吏在征收税粮以及摊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级官吏举报,也可以直接扭送。不仅如此,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亦要依法论处。

此外,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

朱元璋当政三十一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他“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未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未根除,晚年只能发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哀叹。

不得不说,这位洪武大帝或许有些污点,可他起于微末,是真正将百姓放在心上的。

历朝历代,得国最正者,莫过于大明!

明人曾评:高皇帝起淮右,提三尺剑,以与群雄角而胜之,乘胜而北,驱虏而置之大漠之外。乾坤辟而再位,日月涤而重朗,海岳奠而如故,民人复而冠履,夫岂直得圣人之威哉?即轩辕逊五兵,而大禹让玄圭矣。高皇帝犹不自圣,兢兢焉奉大宝于盘水,驭六马以朽索。鸡鸣而起,未辨色而视朝,不以寒暑间者,戒滋逸也,六宫取充位而已,无燕赵、二八之奉,戒滋荡也,赐租之诏,无岁而不下,……

……

这一刻,陈牧真有些压力山大的感觉。

(本章完)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