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百姓苦逼生活从税开始(下)(2/3)

恰与真实的历史相违背,税额最重的是苏州府,约占农村收入的20%。其他的地方一般都在10%以下,比如山东曹县的赋役约占农村收入的9% ,甚至有的地方能低到1~5%。要是把各朝赋税从高到低排个名,明朝一定能够得到倒数。

“民穷”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朝廷赋税过重,而在于法律的腐败和朝廷的低能。朝廷律法虽然规定了低税率,但政策一级一级落实到地方乡县中,就走了样。因为底层官吏会加倍征收,大小地主豪绅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所以农民并没有收受到实际的优惠。长此以往,社会上的贫富差距还会越来越大,富者越富,贫者越贫,加重百姓生活的困难。

在底层官吏层层盘剥的同时,税收方式不合理,粮食、布匹甚至是野味、木材都可以用来缴税。用实物缴税的中间损耗太多,可以说许多人力、物力、财力都被白白浪费掉了,朝廷一直处于低效率的运作当中。并且收税收得少,也就意味着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建设百姓的实际生活水平就得不到改善,只能长期的处于贫困之中。

随着明朝建立的时间越来越久,内部的问题渐渐显露无遗。比如官场风气逐渐腐化,更多的官员走上了贪污的道路。

原本农民需要上缴的税收并不多,但是因为各级官员时常中饱私囊,所以农民的税收压力不断增加。

有些承担不起税收的农民便将土地卖给地主,自己成为佃户,土地兼并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肥西宣课司衙役王二毛原本是专职收取门摊税的,随着庐州城的房地产开发,商市繁荣,一些分散在村落集市中的小商小贩门,都蜂拥去了庐州城,这一下像王二毛这样的人就没有了税收来源,生活苦逼了。

宣课司主要负责征收商贾、侩屠、市场杂税 ,前天,知府通判吴蕴中来到了肥西宣课司说道:“肥西宣课司计有税收衙役十五人,宣司一人,课征三人,因市摊凋敝,无税可依,本应请革,知府大人有所不忍,给大家寻觅生路,给出了三个出路,一曰:知府分给每人二亩建房荒地,搭建一个三间房的棚子。

二曰:每人有了地和房后,尔等可自由选择营生,想做车马行的,知府补贴一架驴马牛车。想做酿酒作坊的,知府补贴三十石红薯原料及一台做红薯粉机器。想做磨坊的知府补贴一架水车。

三曰:什么都不想做的,知府一次性补偿十五石粮食。

这是变相地裁撤朝廷机构,可在当时看来,这种操作有实际原因,知府也是为这些朝廷底层冗员寻找出路,能看清知府大人用意的确实不多,通判吴蕴中算是一个,自叹:“确是高明”。

大明朝不管是农税还是商税可以说很微末,可是底层百姓所交的各种各样的税却多如牛毛,每一笔虽然不多,加起来就难于承重了,而大多数的税费,朝廷得到的微乎其微,大部分养活了地方官员及一些衙门机构中的冗员。

试想,如果生活在一个出门不管做什么事,先交税的社会中,会是什么样?人从娘胎里出来,首先就是人头税,先不说到了十四岁时要缴纳的各种生活中的税,十四及笄后就开启了交税的一生。

十四岁就是交口钱,每人每年交二十三钱,十五岁就被当成成人年了,你要交算赋,每人每年交一算(一算等于一百二十钱),算赋要交到五十六岁。如果家里养了奴婢,每个奴婢每年交两算,这笔钱是需要主人去交的。养奴婢加倍交算赋的做法,是为了抑制豪族蓄养奴婢,使自由民减少从而影响朝廷财政收入,同时也是为了抑制豪强的势力。

庐江县吴老六有一头牛,农时耕种,闲时上山打柴,用牛车运到城里卖,吴老六的柴火有专门的买家,就是城中的一家酒楼及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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