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我喜欢他(1/3)

“你是说北京那样的北方?”池绫咬着筷子头,好奇地问。

“北极的北方,和企鹅一起做的。”项铭楷又给她夹了一只煎蛋,笑笑,“这个我倒是拿手,最拿手的是意面。别的没了,就这几样。”

“比我哥强多了,他只会吃。”池绫哈哈地笑。

“你哥不简单啊,他一个人挑这么重的担子,你爸名下十几间公司全由他一个人在负责。他毕竟年纪轻,24岁,很少有人能挑起这么重的责任的。还有你这个小宝宝要让他照看着。”

“谁是小宝宝了。”池绫白了他一眼,不悦地说道。

“大宝宝,绫宝宝?”项铭楷继续笑道。

“停住,项公子,我们没那么亲密。”池绫扭过头,背对着他咬饺子。

“你快吃,我去把东西搬上车。”项铭楷对她的抱怨完全不在意,把柠檬水放到她的面前,起身往车库走。

“搬什么?我哥去吗?”池绫忍不住问。

“搬露营帐篷,露营厨具。”项铭楷扭头看她,竖起两根手指摇,“你哥他怕我对你图谋不轨,一定会跟着的。”

“……”池绫掀了掀长睫,继续吃。

说实在的,项铭楷的煎饺做得很好,又香又有嚼劲,咬一口,油从嘴角溢出来,别提多好吃了。

项铭楷今天穿了身灰色的短袖运动衣,灰色七分裤,肌肉居然很好,一看平常就很注重健身。

当然了,她老爸选的人,怎么会差呢。首先就得身体好,不然怎么能保护她。说不定还带他去健身房去考查过,做上几百个俯卧撑才行。

“你能做多少俯卧撑?”她转过头,大声问他。

“这个……没数过,平板能撑半个多小时吧。”他笑笑。

神仙!

池绫能撑三十秒。

她收回视线,摸了摸正在她腿上蹭的大黄猫,把它抱到了腿上。

“我的大黄可以跟我们去山上吗?”她问。

“可以啊,你想带谁都行。”项铭楷点头。

池绫跑进去,给大黄穿上了行头,一顶红色帽子,一件黑色披风。

“还说

不是孩子。”项铭楷看着直笑。

“嫁了人就不能当孩子了,趁这几年好好当孩子吧。人最快乐最没负担的一段时间,就是现在吧。”池绫和大黄蹭了蹭额头,拉开车门坐上去。

“谁说的,爱你的先生,会一辈子把你当孩子宠。”项铭楷走过来,趴在窗口朝她笑。

“开车去吧。”池绫关上车窗,低头揉大黄的脑袋。

喵喵……大黄懒洋洋地趴在她的腿上,打哈欠,睡觉。

池绫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又想雷霆抱孩子的样子了。他说是第一次亲吻,那他的孩子是怎么来的?难道和太太爱的时候不亲嘴吗?怎么越想越心塞呢?

她抚了抚嘴唇,心里又腾起了无名之火。

骄傲的池绫,不想就这么莫名其妙被人给耍了。她突然想到了那张名片,什么街来着?她想了好一会儿,脑子里越来越乱……

“让我哥先送个花篮去……”她拧拧眉,给池熠打电话。

项铭楷看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胜利的笑意。

……

唐果化好妆,换好衣服,俨然成了一只从森林里跑出来的小精灵。身前是大片薄纱,裙子及膝,一双小腿笔直地立着。

她这已经算是最保守的打扮了,别的女模特都已经恨不能裙子短到腰上……

“唐果。”胥烟从她身后跑过来,拉住了她的手。

“胥烟。”唐果咧嘴笑,在胥烟的嘴唇上点了一下,“今天画口红了呀。”

“啊……好久之前你送我的口红,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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