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无暇多想(2/3)

中阴阳易蛊这样肮脏的东西,她想等自己身上的蛊毒解除以后,如果有机会,她会告诉他一切。

如若没有机会,便让他以为曹嫣昔早就死了更好。

顺庆喜滋滋地把埋在雪里的狼肉刨了出来,开始烤狼肉,他一边烤肉一边唱歌,唱的还是那首歌。

“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头痛啰!头痛三天啰,无人能医啰!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心里痛啰,心痛三十天,无人能医……”

他的妹娃子想着情郎,从头到脚都痛了一遍,而且无人能医。

曹嫣昔苦笑一下,心想从前在大齐皇宫里,怎么没有发现顺庆这么逗逼的一面呢,她开始收拾洞里的东西,把铁盆和火石等都收了起来。

“医官,别忘了把那张雪狼皮收起来!”顺庆一边烤肉一边大声对曹嫣昔说。

前些天晾在洞口的雪狼皮,现在变成了一张干皮,曹嫣昔把它收了进来,仔细一看,只见雪狼皮通体雪白,每只狼毛象银针一样,光泽靓丽,用手一摸却又顺滑流利。

“真好看!”曹嫣昔把它仔细地叠了起来,收进包袱里。

“那可不只是好看!”顺庆大叫:“这玩艺穿在身上冬暖夏凉,而且刀枪不入,不惧水火!若是拿到哈兹国里皮草行去换,就这一张皮就可换一千头羊!”

“哈!”曹嫣昔吓了一跳:“居然这么值钱!”

“是!”顺庆点点头:“雪狼只生活在大雪山顶上,狡猾而凶猛。一般的人根本爬不上这雪山,上得了雪山的,也不一定能捕到这雪狼。据我所知,哈兹的可汗好象有一件雪狼皮裘,那可是镇国之宝。”

说着,顺庆把手里的雪狼肉翻了个面,遗憾地摇摇头:“只可惜还有一只被他打成了肉泥,不然的话我们就有两千头羊了!”

“噗!”曹嫣昔笑起来:“我可不想要两千头羊,我宁愿要雪狼皮。”

上官云轩从一旁走过来,看着曹嫣昔忙碌着收拾东西,他低声说:“要下山了吗?”

“嗯!”曹嫣昔环顾了一下山洞,不知道怎么的,她对这个大而空旷的山洞有几分留恋,这里的每一天都又温馨又充实,也许下山后再难有这样的日子。

“我想我要和你们道别了!”这段日子在雪山上的相处,上官云轩已经习惯用“我”来称呼自己,而不是用“朕”了。

“道别?为什么?”

“哈兹国正四处里找我呢,若是找到我,也会连累你们!”上官云轩低声说。

曹嫣昔低下头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看着上官云轩微微一笑:“没事,我们从北面下山!况且我和顺庆原本也要回大邑都去,你武功这么高,我们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呢!”

“从北面下山?”

“嗯!”曹嫣昔点点头,犹豫了一会儿说:“南面是雪崎关,估计现在被哈兹人占了,正是水深火热中,我们回雪崎关去,不正好自投罗网?即使你单独走,我和顺庆也很容易被哈兹人当做大齐的探子给抓起来,与其那样,不如从北面下山,顺庆说雪山北面下去是一片广袤的牧场,我们从牧场上向东走,绕过大雪山,再回大齐去。”

上官云轩想了想,过了一会儿,他点点头:“好,那我们就照这个路线走!我定然是要回大邑都去的!”

他没有告诉曹嫣昔的是,大邑都里现在拥戴了一位新的大齐王,上官承德!

袖箭在空中炸开,颜色浅而淡,若不是一直盯着它看,根本不会发觉这只袖箭。从袖箭炸开的空中,一块石头突然从天而降,待到要落到上官云轩的头顶的时候,突然伸出了双翅,原来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夜隼。

夜隼落到上官云轩的肩上,歪着头打量了上官云轩,喉间发出亲热的“咕咕”声,棕黄色的眼里透出锐利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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