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就将孟浩然的亲爹给捡回来了(1/2)

这个邋遢道人,听闻丁昊竟然要聘请他去府中担任西席先生,自然是乐不可支。

西席先生,也许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

可是,对于他这么一个落魄之人而言,那已经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遇了。

众所周知,古代人非常的尊师重道,因此,西席先生在官宦之家府中的地位,通常还是比较超然的。

丁昊认得他,他自然也认得丁昊,毕竟当初状元郎的风头,那可是曾经一时无两啊!

邋遢道人本着,我认识许多人,许多人却不认识我的自知之明,他下意识的就认为,丁昊不可能认识他这么一个平凡无奇之人。

不可否认,他对自己的这个定位,还是非常准确的。

自己事自己知,他屡试不第,蹉跎到老,有家没脸回,也只能在这神都洛阳招摇撞骗了。

起初,也帮人代写过书信,可是那个活计啊!有时候连温饱都保障不了,日子过的实在是太过凄慌了!

眼红测字算命的先生,于是乎,他便突发奇想转了行。

谁曾想?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

每日里任凭他说的天花乱坠、舌灿莲花,到头来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想要吃饱饭,全得靠碰运气。

忽悠不住那缺心眼的人,与替人代写书信一样,还是衣食无着!

状元郎的府上,那指定比风吹日晒,整日里跑江湖招摇撞骗强啊!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怎么可能错过?

一边收拾他的破家当,一边暗暗在心中庆幸,他觉得真是老天开眼了。

麻溜的归置归置之后,屁颠屁颠的就跟着丁昊去了。

说来也奇怪,丁昊对这个装扮成邋遢道人的落魄书生,有一种莫名的信心。

人群中只一眼,他就认定了,这个家伙就是自己想要找到的那种人。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行与不行,到底是骡子是马?先拉出来溜溜不就知道了吗?

因此,丁昊也懒得再在石窟寺周围转悠了,径直就回了府里。

邋遢道人装扮的落魄书生,一路紧追不舍,亦步亦趋地紧紧跟随着丁昊的步伐,很快也就来到了位于龙门坊的程府。

见其面黄肌瘦、一脸的憔悴,丁昊就知道,这家伙指定还饿着肚子呢!

二话不说,先命人准备饭食,然后再让人带下去沐浴更衣。

饿死鬼投胎一般的落魄书生,今日可算是落着了!

酒足饭饱,神清气爽的他,终于又恢复了一些往日的神采。

“读书人终究还是得做读书人的打扮啊!

这一身儒袍穿在你的身上,明显的比那身破道袍强出不少啊!”

看着面前已经面貌焕然一新的落魄书生,丁昊笑着打趣道。

落魄书生老脸一红:“状元郎见笑了!生活所迫,在下实在是汗颜呐!状元郎大恩,在下铭感五内。”

见其语出挚诚,丁昊点头,抬手指了指身旁的座椅,待其落座之后,笑道:“我们也算得上有缘,这应该已经是第二次见面了!却还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落魄书生有点儿受宠若惊了。

也多少有那么一点儿不好意思:“有劳状元郎动问,刚才实在是太饿了,光顾着吃了,竟然连自我介绍都忘了!

在下襄阳人士,姓孟,名总,字总之……”

如此奇葩的名字,丁昊实在是忍不住了。

“孟总?孟总之?你这名,谁给取的?霸气!”

面对着状元郎的笑意,这位孟总满头雾水。

不过还是耐心的解释道:“名字乃是先父所取。

先父说:“细丝常聚合成总,总乃全面囊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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