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十一章血腥中的崛起(2/3)

,他甚至都已经看到剑身上的划痕。

凡明已经在想自己不是这就要完蛋了吧,别的穿越里主角都是飞黄腾达的!就是个反派也得一百多章才完蛋啊!怎么自己这么命短...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把短刀横在了他面前,骑士剑与短刀想撞,擦起了阵阵火花。

只见短刀的主人用力一拨,骑士剑便顺势甩开,这时,凡明也反映了过来,他回手一刀,便截在了哥特拉斯的腰上,鲜血喷溅。

但他却晚了一步,早有一把短刀已经插在了他的另一侧腰间,短刀穿过盔甲,嵌入肉中,可见力量一斑,正是救自己的那把。

‘咚’哥特拉斯应声倒地,抽搐不止。

凡明翻头打量着这个救他的人,只见他年纪不大,跟自己相仿,脸上虽稚气未脱,但也显出一丝英俊,穿着白色麻布衣,臂膀上标着数字一,这是凡明特意让长枪小队的队长标注的,以表明他的身份。

“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大人!”说完,便转头继续作战。

“不错的年轻人!额...我也挺年轻的..”

小小的插曲后,凡明继续加入战斗,没有了领导者,这支军队很快便抵挡不住投降了。

仅仅用了三个小时,便解决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而自身只损失了三百多人,而且大部分还是受伤,只要伤好后还能再战。可见,这支军队的强悍,可以说已经无以伦比。

战后,开始清点战场,莱姆向他报告到“头儿,他们死伤了两千三百多人,其中救救还能继续作战的还有一千多人,另外还俘虏了七百多人,我们只损失了三百人,其中大部分是受伤,另外哥特拉斯公爵命挺大的,被您砍了一刀,竟然还没死!不过像是疯了!”

并不是哥特拉斯命大,而是哥特拉斯穿的盔甲太厚,在这个时代,稍有资产的骑士们都是会穿着链甲外套板甲,而哥特拉斯更是在链甲里面又套了一件无袖链甲,所以异常坚固。

“受伤的不管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好好照顾!以后他们都是我们的战友!还有别忘了用我们的烧酒消毒!”凡明认真的吩咐着,自从发明了蒸馏烧酒以后,便开始多方面的用,消毒自然是少不了的!

用高度数的酒消毒,可代替酒精,可以有效的杀灭病菌,使伤者不用二次感染,这是现代最基本的医学知识。

凡明已经在近卫帮助下脱下厚重的盔甲,“走,看看那个命大的疯子”

来到俘虏们的营地,哥特拉斯被单独关在一处,看到凡明来,哥特拉斯不顾疼痛爬到凡明身边,抱住他的腿说到:“我的头,我的头没了!”

凡明一脚把他踹开:“他妈的,再废话让你的肺也一起没了!”

这一脚,似乎把他踹醒了,他竟然解下佩剑,伸向凡明面前对着凡明高傲的说:“老子输了,拿着我的剑到维鲁加去领赎金吧!”那语气,高傲的就像赢得是他一样。

凡明拔出剑,出鞘的声音响亮清脆,一看便知是把好剑。

还在众人品味着宝剑时,凡明回手一剑,正刺入哥特拉斯的咽喉。

哥特拉斯抽搐着看着凡明,似乎到死都不信这个人会杀贵族。而凡明慢慢地拔出宝剑,一边在他身上擦拭着血迹,一边不屑的说:“记得杀你的人的面孔!来世再找我报仇!”

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凡明,似乎不敢相信一个公爵就这么死了,而凡明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笑,便严肃的说:“勇士们,我们的征程开始了!”

大战之后,无论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都陷入了极度疲惫当中。

凡明下令,休息片刻后要迅速出发,奔袭维鲁加,所以士兵们都赶紧埋锅做饭。

这里要着重声明一下,士兵们随身携带的口粮,是凡明自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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